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教育教学

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     日期:2018-05-18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维护学术道德诚信,健全本科学位论文监管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重整体安排

1. 查重对象

2018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2. 查重范围

1)面上抽检:2018届各毕业班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30%查重检测。教务处使用第三方软件进行抽签,并聘请第三方人员监督抽签工作,产生查重检测学生名单(名单见附件)。

2)评优全检:参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100%查重检测。

3. 查重权限

学校免费提供查重检测的账号,查重的学生至多有两次检测权限。

二、查重标准

1. 合格标准:总文字复制比≤35%

2.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标准(以下简称“推优标准”):总文字复制比≤25%

三、查重时间

1. 521- 61毕业论文(设计)首次查重。

2. 62- 68毕业论文(设计)复查。

应查重检测的学生有以下情况者,必须进行复查:

1)未按时参加首次查重的学生;

2)首次查重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

3. 619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查重。

四、查重操作

1. 学校已购置“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在线服务,论文检测系统的网址http://check.cnki.net/pmlc/

2. 查重学生、指导教师登录论文检测系统,完成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学生登录的用户名是本人学号,密码是本人身份证号。检测时,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论文题目”。指导教师登录的用户名是本人工号,密码是本人工号。指导教师登录检测系统,查看、审阅学生论文检测情况。

3. 学院管理员通过论文检测系统内的查重结果,完成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4.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工具操作说明书见附件。

五、查重结果应用与处理

1. 学生经过查重检测,结果达到合格标准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可获得答辩资格。

2. 学生查重检测后要对重复内容尤其是论文核心部分的重复内容进行修改,报导师审核确认。

3. 首次查重达到合格标准的,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学生可选择

参加复查。首次查重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原则上成绩不能评为“优秀”。

4. 抽检查重的学生如有以下任一情况:

1)拒绝参加查重检测;

2)首次查重结果不合格且拒绝修改论文(设计);

3)复查结果不合格且未提出申诉。

不允许参加答辩,论文(设计)成绩记为“不及格”。

5. 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中,根据以下情况分类处理:

1)拒绝参加查重的,无推荐资格;

2)查重结果未达到推优标准的,无推荐资格;

3)查重结果达到推优标准的,但拒绝按照导师要求修改论文的,取消推荐资格,论文成绩不能评为“优秀”;

6. 在查重检测过程中,如果学生或导师对查重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认定申诉毕业论文(设计)的总文字复制比是否合适、是否需要进行再次复查、是否可以参加答辩、是否具有推荐校级优秀的资格、以及认定论文的最终成绩。认定结果需报教务处备案。

7. 学生上传查重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与本人实际作品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答辩后查出违规的,论文成绩记为“不及格”。

 

 

 

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85月18

6.工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查重参检学生名单.xlsx
查重系统使用手册-教师版.pdf
查重系统使用手册-学生版.pdf

上一篇: 工学院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拟立项公示
下一篇: